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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、我家原来竟有如此宝贝! (第1/2页)
猎妖队伍一人两骑,行进速度很快。太阳才刚落山不久,他们就来到了镇子外面。一支支火宛若长龙蜿蜒而至,火光映照着几辆大车上载着的战利品——那是来自于妖兽的皮毛骨肉,是北地最重要的特产之一。 每年秋天的猎妖,可以说是北地最重要的事情之一。这一年的收成究竟是好是坏,是过个丰年还是过个荒年,主要就看这一波。 北地土地贫瘠、气候寒冷,田地里面收获的粮食只能勉强果腹。而冬天又十分寒冷,需要大量的柴火和食物。所以每到晚秋下雪之前,来自中原的商队就会带来大量的粮食,用这些鱼米之乡产出的粮食,向北地的人们交换妖兽产出的各种材料。 妖兽在中原比较罕见,往往一张兽皮、几块兽骨,就能换到足够一个成年人吃上一个月的粮食。对于北地人来说,这就是冬天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。 所以北地的壮丁们总是要在秋天出发去,和妖兽们作生死搏斗,将它们的皮毛骨肉带回来,换取不可或缺的粮食。 这当然很危险,甚至于猎妖队伍若是折损人手不超过两成,就可以算是喜事。年复一年,不知道多少北地男儿血染荒土,成为了妖兽的食物。 在北地人看来,这很公平。冬天对于这片大地上的所有生灵都是严酷的,大家都需要积攒食物。人需要,妖兽也一样需要。 北地人的猎妖,无非是大家争夺活下去的资源。我赢了,你的皮毛骨肉归我;你赢了,我的血肉归你,公平合理。 所以,北地也出产九州最凶悍的士兵。因为对北地人来说,用性命换取财富、荣誉和地位,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 成功了,是英雄好汉。失败了,那也没什么。反正人总是要死的,早死晚死,区别很大吗? 在这片严酷的土地上,生命并没有那么珍贵。 但潘龙从不这么认为。 他觉得生命是很珍贵的,每一条性命,都该得到尊重。就算是死,起码也要死得有价值。重如泰山不敢说,轻如鸿毛就太不值了。 当然,最好的情况,自然是大家都不要死,安安稳稳过日子,共享太平。 这大约是不可能的,那么,他就只能优先照顾自己和亲人朋友们的生命了。 在丰收者的欢呼声和亲人死难者的哭泣声中,潘家一行人回到了家。潘雷让管家带上所有人去主持战利品的处理,只将儿子单独留下。 “我想,你一定有问题要问吧?”他笑着说。 潘龙连连点头,将自己思考了几天的问题说了出来。 听了儿子的询问,潘雷笑得更加满意:“很好!非常好!你能够想到这么多,我很满意。而你不胡乱猜想,只等我回来再询问,我更加满意!” 说完,他有些神秘地挑了挑眉毛:“这样吧,你猜猜看,我为什么要掩饰自己受伤的事情?” 潘龙不假思索地说:“我猜您之前那趟出去的时候,跟什么人交了手。但对方并没认出您来,所以您要隐藏自己受伤的事,好妨碍对方追查。” 他微微皱眉,又说:“但我很纳闷,相比身材相貌,武功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标志。您的铁掌功,在方圆千里都是有名的。对方只要跟您交过手,很容易就能追查到您的身份,这样的掩饰……似乎没什么必要?” 潘雷笑了:“谁告诉你,老爹我只会硬碰硬的铁掌功夫?” 潘龙瞪大了眼睛,震惊地看着父亲。 只见潘雷左手往腰间一抹,紧接着空中便是寒光闪烁,却是将一把匕首飞快地挥舞,顷刻间至少也挥出了七八剑——他眼力有限,只能看出七八道剑光,想来只怕还要超过这个数目。 “这……这……”他结巴了两声,急忙压低声音,问,“老爹您还懂剑术?” “呵呵,我岂止是‘懂剑术’而已!”潘雷得意地说,“你老爹我最擅长的武功,其实不是铁掌,而是这左手快剑!” “这些年来,我在定丰镇只展露自己的铁掌功夫。而当我隐藏身份外出闯荡的时候,则只用左手快剑。”这位相貌有些粗豪的大汉,露出了狡猾的笑容,“我的另外一个身份,你或许也听说过——左手剑金彪,那就是我。” 潘龙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。 这特么是武侠小说里面的桥段吧!不对,就算是武侠小说,无非也就是“我的左手剑很快,但我的右手剑更快”之类,哪里有一个人平时是硬功高手,结果居然还隐藏着一个独行剑客身份的道理! 而且以他的眼力,一眼就看出父亲的剑术凌厉精巧,走的是快而敏锐的路线,和他平时展示的沉重浑厚截然相反。按照常理,父亲必定还有一套和“左手剑金彪”这个身份相称的轻灵功夫才对。 可这些年来,自己从来没见父亲练过哪怕一天剑,更没见他练过任何轻巧灵活的功夫! 功夫都是要日日勤练的,否则就会退步。父亲究竟哪来的时间,把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