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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珍惜你最后的纨绔时光 (第1/2页)
喝了一海碗的粥水,肚子里晃了晃荡的,吴恪心满意足地出了家门。 广播里传来那首激情豪迈的‘我们走在大路上’,听得吴恪都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。 直到身后的脚步声传来,吴恪才灵巧地一避,躲过了少女虎扑的蒙眼动作。 “每天都玩这个‘猜猜我是谁’,你腻不腻呀?” 安夏理直气壮,“当然不腻!” 随即一扯军绿色的挎包,抚了抚那颗红星和‘为人民服务’五个字,从中摸出一块大白兔奶糖,美滋滋地剥好,塞到吴恪嘴里,然后昂首挺胸地和他并肩同行。 九年了,每天如此。 如果这般岁月静好下去,过了三年初中,还有三年高中。 吴恪甚至怀疑,自己中年以后坏掉的那些牙,恐怕都是打这时候落下来的病根。 广播里歌声结束,吴恪的步伐也恢复了正经。 紧接着便传来一道温柔动听的声音:“今天是1980年4月22日,农历三月初八,下面正式开始为大家播报新闻……” 这声音传遍五福巷的各家各户,引得不少街坊四邻的驻足细听。 可把安夏给骄傲坏了。 于是把稚嫩的胸脯一挺:“等我长大后,也要像小姨一样,做个新闻播音员!” 没错。 这个街道广播员不是旁人,正是安夏的小姨林婉。 人才高挑,嗓音一流。 所以去年高考落榜后,不费吹灰之力就进了街道广播站,成为每天吴恪都会恨上五分钟的那个漂亮魔鬼。 可实际上,等到过了那阵起床气,少年心里的恨也就烟消云散了。 剩下更多的是…… 一想到这里,吴恪便忍不住打了个寒噤。 那是一个集风火雷电和美貌于一身的奇女子,拥有和身材一样的火爆脾气。 加之跟警察姐夫学了一手漂亮的拳脚功夫,等闲一般人是近不了她的身。 前阵子,听说有个条件不错的返城知青听了她的广播,对她一‘听’钟情,开始死缠烂打地追求,结果愣是被打的鼻青脸肿,跪地求饶。 恋爱追求的事,自然就无疾而终了。 原来林小姨的孤独终老,打这时候起,就已经注定了么? 吴恪失笑着摇摇头,就看见耳边一辆二八大杠戛然而止,稳稳地停在二人面前。 骑在车上的不是旁人,正是自家老子吴绍炳。 看了儿子一眼,吴绍炳的目光最终落到乖巧可爱的安夏脸上:“夏夏,上车来,吴叔带你过去。” 果然是亲爹。 不多的慈爱都是留给旁人家的孩子。 有时候吴恪甚至怀疑,安夏才是绍炳同志的亲闺女吧? 然而安夏甜甜地摇摇头:“不了,吴叔,我和恪哥一起走就好。” 吴绍炳也不强求,只是撂下一句狠话:“照顾好夏夏,但凡少一根汗毛,看我怎么收拾你!” 石锤了,这才是亲生的没错了。 如今这世道是有些乱没错。 可从家里到五福巷小学,一路上才五百来米,能出什么事? 自己闭着眼睛都能走个来回! 结果,现实很快打了脸。 自家老子刚走没多久,俩人就被一群人拦住了去路。 居中那家伙一看就是纨绔子弟的范,不仅衣服是新的,而且鞋是中海产回力的,就连斜挎的书包,也是从供销社里买来的新款——崭新的军绿色‘为人民服务’挎包。 只是,现在这架势,很明显不是在为人民服务。 路过的孩子,立刻作鸟兽散。 唯有安夏坚定不移地站在吴恪身边。 因吹斯汀。 自己还没来得及去找葛四海的麻烦,他儿子葛大宝倒是先找上门来了。 葛大宝比吴恪长上一岁,却读了两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