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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我,每天,舔一遍! (第2/2页)
院,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走后门那些东西,而是靠的真材实料一步步走过来的。 顾清风的家人收养的时候,就给他买了一架钢琴,说是培养一个孩子的气质和修养,事实上的确选对了种类,他非常喜欢。 天赋也算不错,及时从家里搬出来之后,他依旧保持着每天训练,在学校里面,他有很多的时间都会在钢琴室来练习,同学们也没有争抢,都知道他住的地方没有自己的设备。 从开始学到现在,他已经有着十三年多的琴龄了,而考试也过了十级,在这个年纪,算是一个翘楚。 奈何原本的顾清风有一种高冷的感觉,让很多妹子没能近的了他身,否则就他的这些东西结合在一起,绝对是风云人物少不了妹子的亲籁。 当然,这都是原本的顾清风,而现在的他却不一样,他没打算继续当一个钢琴家。 既然十级都考过了,那就放在那里了,没必要继续拼下去。。。当然了,他也不会直接放弃掉,毕竟原来的自己努力了那么多年,不能对不起他呀! 吃着包子,望着自己的手,突然感觉这种手拿包子,有点暴遣天物的感觉,这样的手就应该时刻带着一双手套。 手指修长,骨骼方面,再反过来看手掌这面,一点点茧子都没有,只有指甲周边的肉皮变得坚硬,这是弹琴留下的。 完美的一双手,就这双手,自己每天都能舔一遍!简直就是手控的杀手。 “你还真的是一个,乖宝宝啊...”顾清风脑袋中的记忆碎片一点点的出现,虽然让他脑袋有点胀痛,但还能接受。 记忆之中,其实自己并没有什么喜爱钢琴之说,他只是喜欢音乐,甚至最喜欢的乐器则是电贝司。 他在想顾清风当时是为了什么学钢琴,说为了当钢琴家,也并不是,记忆里的他从来没有这么想过。他到是感觉他喜欢钢琴是因为当时被收养,养父母为了显示是真的想把他当自己的孩子,所以送了他钢琴,想让他有个孩子该有的童年。 可能是当时包含了爱意和重视的钢琴,让他喜欢上了吧,就这样单纯的喜欢。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,已然到达了目的地,进入了学校大门,他住的地方距离这里很近,几乎只有十来分钟的步行距离,不然他绝对要来迟。 可能是记忆越来越多的缘故,顾清风在啃完最后一口包子之后,居然直接用手抹了抹嘴...弄完之后停顿了一下,心中暗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也变成了这样。 但随即就放开了心。反正都变成男人了,在不温雅的动作也无所谓,要是女生肯定要用纸擦一擦,防止别人看到觉得邋遢。 但男人做出这样的动作,反而有一种...放荡不羁? 说实话,这种不用在意别人指指点点,潇洒自在的感觉真爽! “小心一点啊,我就不进去了!” “呜呜呜~妈妈不在的时候,你要照顾好自己...” “儿子,这是给你的卡,里面还有五千块,不用在跟爹说!爹什么都缺,就是不缺钱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