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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:朋克城:King与Princess (第1/3页)
朋克城——两千米处。 不得不说这俩高贵秀丽的小姐真是会挑,威莫凯茵打量着爱莎和爱狸,居然跟本特工挑中了同一个在位置,在这朋克城无数千米高架桥之中,当数这个地段这个高度的高架桥最为天时地利人和。 永夜之巅,繁星无数,恒星的核聚变反应照亮着周边无数较小暗淡地星球,给予它们绽放光彩的机会,无处不在的乐章像宇宙中的音乐家,关照着这些孤儿。 威莫凯茵伸了个懒腰,享受着这夜城两千米的清风,放下一整天的疲倦用心去接触大自然的惠赠,使人感到凉爽、舒适,深吸有种早晨露珠般的鲜。 不是他不想去与这俩美艳地小姐打招呼,只是他确实累了,此时的他只想靠在老爷椅上闭着眼睛抖腿、酗酒,其它的全部抛之脑后。 “小妹妹,你叫什么呀?”爱莎不知道运用了什么方法,一瞬间就闪现到了云珞依的身后,她像个小混混般搂着云珞依的肩膀。 好快!云珞依有些惊讶,就算感受到爱莎,前方爱狸的身旁还是留有先前与自己打招呼的爱莎的残影,爱莎的残影过了几个呼吸才完全消散,云珞依早已习惯了这些蒂花之秀的秀儿们,很是淡定地露出了一个职业的微笑,“我叫King,还有...我不是小妹妹,你看起来只比我大两岁。” 威莫凯茵瞟了一眼云珞依这边,要是有事他当然会出手,不过要是交朋友就别去打扰了。 三个女人一台戏的道理他还是懂的,尤其还是青春期的美女。 想之前和现女友约会去餐厅享受着浪漫地烛光晚餐时,前女友和前前女友竟不约而同地一起出现,还坐在自己左右的邻桌,那个名场面,至今难忘啊。 前前女友是大学认识的,在一起三年,自己什么糗事都见过... 前女友是以前的单位认识的,在一起一年,还是同居,我靠...我快乐的肥宅生活她都看在眼里。 这下好了,本来的浪漫变成了煎熬,奢华的烛光晚餐成了最后的一餐。 麻将三缺一?扑克三打哈? 这哪是什么女友,整整那晚上供奉着三位老母亲在那里,什么糗事和邋遢事都给抖出来了。 威莫凯茵收回了目光颤抖了一下,三个女人...堪比一个配备纳米外骨骼铠甲和歼星级武器的师级舰队啊,保命最重要,见那三人聊得嗨威莫凯茵下意识地将椅子挪远了十几米。 这就所谓的...前方高能,非战斗人员撤退? “哟~你叫King啊!小妹妹这名字还很有个性嘛~”爱莎只比云珞依高三厘米加上高跟鞋倒是高了半个头,她搂着云珞依靠在她的耳边,“我说小King啊~你能不能让我这个公主臣服呢?”爱莎吐词缓慢一字一句,紫色的美眸闪烁着光芒,瞳孔中像装满无数繁星。 珞依,要不要?老陈的声音传入脑中。 不用,你只要保护我不受伤就好了,她们好像没有恶意。 “行了爱莎,别吓到人家。”爱狸走到云珞依身前伸出了白皙地纤手,“你好啊,我叫爱狸。”爱莎和爱狸早已没了之前的警惕,因为目前这个自称King的小美眉除了名字和颜值响亮点,全身上下没一点魔力波动。 “哼~没意思,爱狸姐姐你老拆人家台。”爱莎松开了云珞依,双手抱胸抱怨爱狸的不仗义,本来还想多逗逗这个新来的小丫头呢。 “没事。你好,爱狸小姐。” 云珞依没了爱莎的束缚,很自然地与爱狸握了握手,不过爱狸倒是愣了一下,可能是第一次被叫小姐吧,自己平时都是被尊称为爱狸公主的。 “你那是尾巴吗?很漂亮。”云珞依关注爱狸的水晶尾巴很久了,闪闪发亮,光彩夺目。 “是啊,为了保养它们我可是每天都要喝十金核液呢。” 扑通! 十...十金核...液!威莫凯茵听到这一下从椅子上掉了下来。 “你没事吧?大叔...是不是哪虚啊?”爱莎打趣道,看威莫凯茵的眼神里满是鄙夷,威莫凯茵闻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