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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 退无可退 (第2/2页)
他一直没有认罪,但是在刑事诉讼法律实践中,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并不是罪名成立的必要条件,只要证据链完整,公安机关就可以移送检察院,检察院就可以依法提起公诉,法院就有可能判决他有罪。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,沈星汝起身说:“给我点时间,我想想。” 说完这句话,她转身进了屋子。 何清珏对向晚晚说:“你快跟着她,别出什么事儿。” 向晚晚点点头,说:“那你?” “别管我了,我回酒店了。”何清珏冲她摆了摆手。 向晚晚赶紧快走了两步,跟上沈星汝。 沈星汝走进沈妈妈的房间,护工刚刚喂她喝完药,她倚着靠枕,望着窗外。 沈星汝走近她,跪坐在床前的地毯上,握着她的手说:“妈妈,今天感觉怎么样?” 沈妈妈并不答话,看了看沈星汝,又继续盯着窗外。 沈星汝的眼泪突然滚落,对着沈妈妈说,但更像是自言自语:“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不应该走,但是不行啊,我必须回去救他。妈妈,你能原谅我吗?妈妈,我该怎么办呢?我怎么样才能救他呢?妈妈,你能教教我吗?” 沈妈妈仍旧面无表情。 向晚晚实在受不了这种场面,背过身去,默默地流泪。 第二天,沈星汝、向晚晚和何清珏一起搭乘飞机回了北京。 上飞机前,何清珏给沈星汝推荐了几个合适的刑诉律师人选。 沈星汝最终选了她读研时候的同学,刑法学专业毕业的秦牧。 他在读研期间就一直服务于中航大法学院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,代理过不少小案子,毕业后主打刑事案件,在业内已经小有名气。 何清珏火速联络了秦牧,约在秦牧的律所见面。 他们一下飞机就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。 秦牧当下便同意代理这个案子,并且答应沈星汝尽快去调阅案卷,会见当事人,也就是修远。 委托代理协议必须当事人亲自签字才算数。 隔日傍晚,沈星汝家的客厅宾客云集。 秦牧调阅了案卷资料,正在跟沈星汝、何清珏、向晚晚开会。 隔行如隔山,苏靖敖听不太懂,只能做一些后勤工作,在厨房配个餐什么的。 沈星汝家的厨房就是个摆设,从来没有派上过用场,好在一应器具都是全的。 沈星汝仔细地看着秦牧复印的案卷,突然停了下来。 向晚晚看出端倪,问道:“怎么了?有什么问题吗?” 何清珏和秦牧闻声纷纷探过头去,那一页是证人证言。 医院的医生证明,当时死者并不具备自行拔管的行为能力,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,由此公安机关才将此案列为他杀处理。 何清珏也不禁问道:“怎么了?是察觉到有什么问题吗?” 秦牧说:“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啊。” 沈星汝缓缓说道:“证人证言没有什么特别的问题,关键是这个人,董海宁。我认识一个人也叫这个名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