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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我喜欢交朋友,特别是有钱的朋友 (第1/2页)
黑色的铅剑稍微加力,在白嫩的脖颈上割出一道薄薄的血痕。 冬挑挑眉毛:“给你个机会再说一次。” 中二吸血鬼立刻毫无节操的秒怂,涕泪皆下的哀求道:“我错了我错了,大侠千万手下留情!我可以带你去我们的巢穴,那里有很多很多黄金,求你千万别杀我啊!!” 冬一阵无语,吸血鬼一向讲究高雅和尊严,如此接地气的还真是前所未见,感觉就像是路边打劫的蟊贼,而不是传说中优雅的暗夜贵族。 “说,你在这里干什么?” 中二吸血鬼眼睛一转,明显编了个瞎话说道:“我……我就是路过……” 铅剑又向前了几分,中二吸血鬼立刻抽筋一样大叫起来:“要死要死要死!大侠冷静啊,我说实话,我说实话还不行吗?” 冬松了几分力,面无表情的说道:“别再妄想蒙混过关,因为猎魔人对待魔物一向没什么耐心。说说吧,是你在四处诱拐女人吗?” “女人,什么女人?”中二吸血鬼一头雾水,但这次并不像说谎。她一脸傻像的说道:“我为什么要诱拐女人啊,我是来挑战狼王的。” 冬眉头一皱:“这里有狼王?” “是呀,难道你不知道?”中二吸血鬼一脸懊悔的大叫:“亏了亏了,我还以为你是竞争对手,这才会先一步向你发动攻击,还好没伤到你,否则我一定会内疚。” 就你这水平还想伤到我,怕不是在做梦哟。 冬撇了撇嘴问道:“你的名字还有家族。” “我叫马小玲,巢穴在李唐帝国,是家族的下一任族长!”中二吸血鬼一脸骄傲的回答道。 冬一阵无语:“就你还下一任族长?而且吸血鬼什么时候会让女性当族长了?” “没办法,谁让我是年青一代里魔力最强的人呢?那些老古板根本毫无选择!”马小玲得意的说完,又不甘心道:“但你说的不错,女性在吸血鬼中一向被人瞧不起,所以我才会跑来挑战狼王。等我拿着狼王之心回去,一定能让那些老古板刮目相看!” 这姑娘倒是熟知废柴逆袭流的经典套路。但人家要么是有戒指里的老爷爷,要么就是有系统护身,这才能一路越级杀怪,装逼打脸,而你又有什么? 冬感应了一下马小玲身上的魔力,遗憾的摇摇头道:“说实话,如果这里真有狼王的话,你估计也是分分钟被撕成碎片的下场。” “不可能!”马小玲不服气的叫道:“狼人我也遇到过,还不是被我打的落荒而逃。狼王大概也就是比狼人稍微厉害一些,你别相信古书里的夸张言辞,那一般都是忽悠人的!” 我一般不怎么看古书,因为古书都没我古。 冬并没有将这句话说出口,只是好奇问道:“你遇到过狼人?而且还获胜了?这怎么可能?” 狼人是人类被诅咒后的产物,不仅拥有夸张的力量和速度,更有野兽般敏锐的直觉,而且它们都具备极强的自愈能力,就算是被铅剑击中无法凝聚魔力,只凭肉体的新陈代谢也能让伤口快速复原,就眼前这只菜鸡吸血鬼恐怕也是分分钟被秒的下场。 遭到质疑的马小玲不岔的大喊:“真的,我不骗你,我真的打败了一只狼人,就在这附近!只不过它速度很快,才让他溜了。我待在这里就是想要再找到它,然后让它领着我找到狼王!” “狼人?在这里?”冬皱起眉头扭身看了一眼,黑石村离这里并不算太远,完全处于狼人的“捕猎”范围之内,可她却没在村子中听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