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邑_第一卷 的雨 第五十一章 风起雨落(四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一卷 的雨 第五十一章 风起雨落(四) (第1/2页)

    雨点下的越来越密集,打在林间的树叶上响起水珠迸裂的声音,在这稠密的雨幕中,新狼王缓缓地走了上来。

    狼的眼神最为敏锐,它一眼便看见了阿晓手上的那串发着红光的珠链,欣喜地嚎叫了几声后它小跑到阿晓的身旁,没有任何多想,直接一口狼牙咬在珠链之上。

    “嗷嗷嗷!”狼王哀嚎一声,它没有想到这东西有这么高的温度,烫的它痛苦地嚎叫一番,直直伸出了舌头大口舔着地面上的雨水。

    一阵脚踩积水的哒哒声响起,狼王疑惑地看向林间。

    林间之中有一个背负长刀的年轻男子缓缓走来,狼王警觉地看向这位男子,后退了几步,露出那尖锐的狼牙,发出阵阵警告的低沉吼叫。

    林间有人,负刀年轻人并没有多说任何话,只是听见咣啷一声,长刀已然出鞘!

    稠密的雨幕中亮起了一道银光,银光闪耀着夺人心魄的光芒,在雨幕中斩断无数雨滴穿行而过,随后直接没入了狼王的身体中。

    长刀刺入了狼王的体内,但却不是致命伤,狼王痛苦地吼叫了几声,知道了前面这个人类的可怖,转身就打算逃跑,而负刀年轻人手腕只不过是轻轻一抖动,狼王的体内脏腑便被他的力道震成了一摊烂泥。

    狼王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可思议,它才刚刚登上狼王之位,那双充满恐惧的眼睛用尽全身的气力回头看了一眼负刀年轻人,负刀年轻人就那么站在雨中,像是颗棵笔直的树,腹内的温热的鲜血不断流出,可它却觉得越来越冷。

    负刀年轻人抽出长刀,用刀身拍在了狼王的身躯之上,刀身上所传来的巨大力道使得在挥击过程中发出尖锐的呼啸声。

    “啪!”

    沉重地拍击声响起,长刀拍在了狼王的身躯之上,将狼王浑身的水珠都震成了齑粉!狼王发出了最后一声哀嚎,接着如同一只断了线的风筝,直接飞了出去撞在了一颗古树之上!

    负刀年轻人收刀入鞘,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躺在地上的孩子。

    他无奈地弯下腰,将还在昏迷的孩子背在了背上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剑邑城出城的官道上,一队数十人包着青色头巾模样的的队伍,正骑着快马向玉山飞奔而去,大雨噼啪地溅在他们披着的蓑衣上,如同铁锅中翻炒的黄豆。

    “师父,难不成鬼面盗手真的死在了我们小城里面?可是那个只不过是具无头尸体,不一定会是鬼面盗手啊?”一位年轻的捕头对着前面那领头的问道。

    领头的官差叫做熊旭,约有四十的年纪,一身皮肤黝黑,面容极为朴实。刚才发话的是他的徒弟丁易,熊旭在剑邑城已经当了上十年的捕头,作为一个老捕头,他有着极为丰富的追踪经验,同时他也是剑邑城里的最为强大的战斗力。

    大秦国力极为强盛,明文规定,只要是县及县以上的朝廷官差,便有着朝廷所给予的锻体功法,虽说锻体之人没有修士那么强大,但终究是有了和普通修士对抗的一些资本。剑邑城虽然小,没有郡城的编制军队,但在编制的捕头也有三十之数,且个个都有着不俗的力量。

    熊旭作为小城捕头的首领,便是有着锻体小成的实力,他那看似黝黑普通的皮肤下其实蕴藏着极为霸道的力量,再加上自己的经验老练,身旁还有数十个官差,他坚信就算是遇到了几个那阁山的匪头子也有一战之力。

    “鬼面盗手的实力绝不容小觑,但他有着明显的一个特点,就是脖子上有着特殊的文身。”

    熊旭“吁——”的一声勒住缰绳,看向远方的稻田,指着远处那一片被压倒的稻子,“去两个人,那里可能有一些痕迹,其余人原地休息!马不能在这种天气中急行,都照顾好自己的马!”

    路旁恰好有一座乘凉小棚,熊旭几人牵着马便一齐拥挤在这并不宽敞的空间里。他摸了摸在蓑衣下后背背着的大秦强弩,在察觉到依旧干燥后便松了口气,接着他又抽出系在腰间官府发放的制式横刀,横刀刀身白如初雪,依稀可以照见他自己的身影。

    在仔细擦干刀身上的雨水后,他才缓缓说道“在小城里面是他也死在了江老四家里,据苏家那个孩子和那个小女娃说,江老四家中此时应该只会有阿晓一个孩子在家,如果真是在江老四家发生打斗,并且杀死鬼面盗手的人真的把阿晓掳走,那么此人的实力极为强大,那么至少得请动郡城里六扇门的青衣捕头才有胜算。

    “怎么可能?哪个这样的高手来我们这种小地方干什么?何况江老四家里又没有多少银钱,也不应该是为财害命吧?”

    熊旭脸上露出一抹笑容看向丁易,道“这条路是去玉山的唯一一条路,我们问过出城的百姓,都说有辆破马车昨天出过城,既然他们靠着这条路一路前行,那么一定会留下线索,只是今天如此大的雨……”

    熊旭摇了摇头,表示这也是最为苦恼的地方。

    丁易还想要说什么,结果此时那两个前去探路的捕头大声呼喊道“熊老!这田里有发现!”

    “果然,这不是来了线索么?”熊旭拍了拍丁易的肩膀,示意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