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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大西洋城 (第1/2页)
“做得好,杜克!” “highfive!” “小子,这就是杜克,沃克老爹一手带出来的杜克,狠狠踢州警的屁股的杜克,哈哈!你小子学着点!” 在无数同事的点赞中,杜克走出了警局,发动了自己的二手福特。 经过这段时间的杀戮,杜克吸收了多名黑帮死亡时的死之阴气,终于在识海中形成了一个微弱的平衡,使得灵魂阵痛不再发作,他也终于能够再次驾驶汽车代步了。 “该出趟远门了!”一边开着车,杜克一边自言自语道。 现在布鲁克林这边的黑帮大都已经被他光顾过。 而从警察的渠道,他也知道了那些黑帮都在找自己这个“南美杀手”。 虽然寻找对象是错的,但也大大增加了自己继续狩猎的难度。 所以他决定换一个地方狩猎,正好明后天他休息,可以出去度个假,顺便搞一个大单,并尝试构建自己的阴舍。 回到家中整理了一下,他来到天台上,从水箱后面的缝隙中拉出了一个袋子。 里面是近期缴获的一些武器,主要是一些手枪,包括格洛克、柯尔特等七八个牌子,最夸张的则是一把M500转轮手枪。 这是一把可以秒杀大象的手枪,使用的是.50口径的子弹,不过它那巨大的后坐力其实并不适合黑帮使用。 恐怕这把枪的原主人带着他,更多的是炫耀和威慑吧。 虽然作为主战武器不合适,不过作为后备武器还是可以的,先收下。 继续看了看,他挑了两把格洛克,又凑出了6个弹夹。 格洛克的威力虽然远不如M500,但是射速快,容弹量高,击中要害后也能够一发入魂。 而枪法,正是杜克的强项之一。 将两把手枪塞入自己的包裹中,他在十几把匕首军刀中挑了挑,选了一把疯狗刀,一把三棱军刺。 要说布鲁克林的黑帮分子的兴趣爱好还真是庞杂,仅这军刀一项,花样就非常多,还喜欢弄一些特殊化的。 这三棱军刺早在越战之后就被联合国给禁了,没想到前些天杜克居然还缴获了一把。 这玩意用起来很难,但杀伤力也是极强,号称不管是那个部位,只要刺进去八厘米就必死无疑。 当然,这个说法有夸张之嫌,若不是关键部位,像手脚什么的就算是刺进去十厘米也不会死。 但三棱军刺也的确狠,它有三个血槽,刺入人体以后,会通过血槽迅速将空气引入。空气在体内形成空气栓阻塞住血管,而且在消除负压的体腔内将刺拔出,毫不费力。 典型的伤口小,破坏大。 收拾好“行李”,杜克回到车上,发动车子朝着新泽西州驶去。 新泽西州是美国第四小以及人口密度最高的州,一般分为北,中,南三部分。北部和纽约关系亲密,很多居民在纽约城里工作,中部大多是居民区,南部则受费城影响。 杜克选择这里的原因是虽然新泽西距离很近,但管辖却与纽约完全分开。 新泽西州再小,那也是一个州,有着独立的立法司法权,纽约州的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