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伏魔录_第4章 昏迷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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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4章 昏迷 (第1/3页)

    说起来,方恒的命运也是有些悲惨的。

    他的父母,在他年幼时,不知是为了钱,还是因为什么,把他卖给了别人。

    之后,他就一直在这户人家里生活。

    刚开始,毕竟是男孩,这家人对他还挺好的。

    然而,因为卖掉的时候年纪挺大,已经六七岁,懂一些事,所以呆不安稳,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离开这里,回自己家,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。

    几次三番的逃跑,闹事之后,这家人就不耐烦了,觉得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,于是就用锁链,将他锁在了柴房里,每天有一顿没一顿的养着。

    所幸,他小时候也聪明,加上父母一直教育遇到困难要找警察叔叔,所以在某天的时候,他透过柴房的小窗户,跟路过的村民求救,最终因此获救,但结果却因为找不到父母,而被送进了福利院。

    到了福利院,生活虽然不算好,但却远比被锁着,吃不饱饭好。

    或许是有过因为逃跑而被锁的经历,他便再也不敢逃跑,在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情况下,他就在福利院里呆了下来。

    期间,也有不少人想要收养他,但都被他拒绝了,他一直觉得,他的亲生父母一定会来福利院接他回家。

    然而,这一等,就是十年。

    按照收养法规定,超过十四岁的儿童,是不能收养的,他自然是早已超过这个年龄,也就只能一直在福利院里呆着,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。

    而在这十年间,他从小学到初中,再到高中,却也渐渐明白,他其实就是被自己的父母给卖了,不管什么原因也好,他都是孤儿。

    从此,他也就弃了找寻父母的心,认真的过着自己的生活,而对于父母遗弃自己的恨,也在他决定更换自己的姓名之后,深埋在了自己心底。

    方恒这个名字,可以说就是他自己取的。

    十七岁之前的经历,让他显得很成熟。

    虽然住在福利院,但一直也是半工半读的自己赚钱生活,交学费,一直到上完大学。

    毕业之后,也做了几份工作,但都不满意而辞职。

    这次来牙山市,其实也是刚到不久,花了半个月的时间,才找到现在这份学业基本对口的工作。

    然而,这才上了半个月的班,算是刚刚熟悉工作环境和同事,就发生了现在这样离奇的事情。

    难道老天爷真的是要跟他过不去,专门为难他吗?

    他气急的抓挠了一下头发,一头齐耳长的黑发被他弄的乱糟糟的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他忽然听到了有些耳熟的声音,循着声音望去,就见认识了半个月的三名同寝室的同事,正好是下班回来,路过这里。

    看到这三个还算熟悉的同事,他心里一冲动,就从椅子上下来,正想冲上去时,却又忽然止住了脚步。

    他是方恒,虽然身体已经不一样了,但他肯定自己就是方恒,不是什么虚假的记忆,也不是什么幻觉;他就是那个二十四岁的男性方恒。

    但是,这又如何?

    他自己知道自己是,但说出去别人会信吗?他又有什么证据,能够证明自己是方恒呢?

    没有!

    他才刚刚进公司半个月,一切都才走上正规,跟同事的关系也刚刚从陌生的熟悉人,逐渐转为真正的熟人,而在这之前,之间的关系都还基本处于试探和磨合期,根本就没有什么说出来印象深刻的事情,能够证明她是他。

    他能背出自己的手机号,也能背出身份证号,但在信息时代,这种资料恐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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