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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七十四章 新军 (第2/2页)

队根本就不能称之为军队,还不如称之为团练或者乡勇更为恰当一些。

    因此,崇祯对刘兴祚道:“朕对于兵事所知有限,不过,朕还是要提几点要求。

    其一,饿死不抢粮,冻死不拆屋,不拿百姓一针一线。

    纵观史书,唯岳武穆所将军队堪称百战百胜,朕以为其军纪必然有其可取之处。

    当兵不仅是吃皇粮,更是保家卫国,保卫的是息身后的父母妻儿,因此这军纪,一定要狠抓不放。

    其二,还是军纪。常言道军令如山,军令一出,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,该趟地也得趟。只要后方没有撤兵的命令,便是战至最后一人,也不许退后半步。

    如此,才是朕心中所想要的那种拖不垮,打不烂的强军。”

    刘兴祚闻言道:“陛下所言甚是。兵法有云,侵略如火,不动如山,说的便是这军纪了。战阵之上闻鼓而进,鸣金则退。如臂使指,方能百战百胜。

    只是,臣还有一些疑问。倘若弃了刀剑,单凭火枪,只怕还是难以克敌。毕竟建奴骑兵速度极快,万一被建奴冲入军阵之中,后果便不堪设想。”

    崇祯却是笑道:“除了枪,不还有炮么?

    除了炮,再研究一些比火枪距离要近一些,但是杀伤力也要更强地装备出来不就好了?

    何况,这火枪之上,还是可以加装短刃刺刀的,若是有敌近身,也可凭刺刀与敌搏杀不是?

    卿可去寻了纪效新书来看,其中多有火器的战阵应用之法,朕也是深以为然。

    朕以为,只要后勤跟得上,区区建奴,不足为虑。

    不过,你可得好好巴结徐爱卿了,以后你们的装备,可都是他们皇家学院给研制的。”

    笑过了之后,崇祯接着道:“另外,这新军之中,只招收良家子。

    凡是家中有人经商者,家中有人为官者,其本人有过为吏经历者,皆不取。

    凡录取之人,皆要上查三代,务必是三代耕种的清白农户子弟方可录取。

    至于上查三代一事,刘爱卿可寻锦衣卫田尔耕帮助,一定要把好关。”

    “常言道,兵熊熊一个,将熊熊一窝,朕将这新军之事托付给刘爱卿,刘爱卿千万不要让朕失望。”

    刘兴祚闻言,单膝跪地行军中之礼道:“臣必不负陛下厚望,旦有差池,臣愿提头来见!”

    等到刘兴祚与徐光启离开宫中,崇祯总算是舒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自己脑子里的东西都掏得差不多了,连什么国旗班与阅兵式都跟刘兴祚掰开揉碎地讲了一遍。

    更多的东西,自己一个程序猿哪儿懂的那么多,又不是国防生毕业的。

    只是,崇祯皇帝的命确实不太好,或者说这大明的读书人确实不让人省心了点儿。

    锦衣卫的田尔耕所部传来的消息,让崇祯皇帝又一次地暴怒,又一次地举起了手中的屠刀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一次屠刀所对准的是江南的那些读书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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