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回80当大佬_第72章 听不懂就对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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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72章 听不懂就对了 (第1/2页)

    用完午宴,说了些联络感情的话题,林国栋觉得氛围已经尽在掌握中了。

    然后他领着人们去下午茶的场子,边喝边聊。

    顾骜终于轮到开口了,他不紧不慢地开始反击:

    “林律师,鉴于您上午对这项技术创新程度的质疑,我希望站在一个技术人员的角度,进行几点解读。首先,这并不是简单的生产方式改良,而是有重大技术突破的。”

    林国栋一早抬价的理由,无非是两个方面:

    首先,这项技术创新不够,所以法务层面申请难度会变大、前期固定成本比较高、事务所垫资会更多;(各国的专利局,在审核新发明的时候,要看这项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、创造性/新颖性的点有多少。简单来说,创造性越多越容易过,代理律师工作量就小。)

    其次,这项技术前景和创造利润的空间太小,客户不够多,所以即使成功,总收益不够,因此要增加风险分成比例。

    顾骜自然也要从这两个角度,全部驳倒。

    林国栋还以为顾骜是跟包处长一样段数的老生常谈,很不尊重地打断:

    “这个问题没什么好讨论的——早上包处长已经说过了,我方也查了国外现有技术,法液空林德普莱克斯都能造制氦机,这说明你不是革命性的发明,只是小打小闹修改。”

    顾骜果断地说:“不,你根本不懂技术——我举个简单的例子,全球现有的工业层面分离氦气的技术,从定性来说,最终就像是用蒸馏法获取纯净水。

    而我们的技术,却像是找到了一种新的滤纸材料,把一杯浑浊的天然水直接往滤纸上一倒,滤过去之后就变成纯净水了。难道你觉得倒一下过滤的能耗,和把一壶水彻底烧成水蒸气,消耗的能源是一个数量级的么?

    这个比喻非常深入浅出,把温度分离法和膜法之间区别的精髓,一下子就点透了,却又那么精妙而恰到好处。

    而且,这是专利律师只看“权利要求书”绝对想不明白的比喻——除非他们看了详细的背景技术和本技术的交底材料。

    但那些细节,顾骜现在还没拿给林国栋看过呢——在专利领域,技术持有人与代理律师在洽谈代理业务的过程中,是绝对不给看技术交底材料的。否则合作都没达成,就有可能泄密。

    而“权利要求书”只是用来告诉对方:我能实现什么。

    具体怎么实现,在交底材料和说明书上。要签了委托合同、至少是保密协议,才能看。

    林国栋终于微微打起了些精神,反驳道:“能……能这么比喻么?我觉得不妥,你们的权利要求书上来看,也是需要制冷环节的,至少要达到普通制氧的寒冷温度。”

    顾骜自信地摆摆手:“看问题要看主要方面,传统分离氦气的制冷难度和能耗,至少是分离氧气的十几倍。所以前期工序中稍微制冷一下,能耗占比是极低的——

    用一个比喻,还拿刚才制取纯净水举例好了。假设我们那种滤纸,可以过滤掉所有别的已知杂质,唯独过滤不掉醋酸。

    这时,我们仍然需要结合加热法和过滤法来制造纯水,但不再需要把水烧开到100度,而是烧到40几度醋酸沸腾就够了:这两者之间,煤气的消耗量要差多少倍?

    采用我们的设备后,用户得到的收益,是未来整个设备生产的寿命周期内,总能耗都比法国人、德国人的低一大半,这笔钱还不足以让产品本身的售价和竞争力大涨么?”

    这就好比一户人家买空调,一开始看到一台1000块的,另一台2000块的,制冷量貌似差不多,然后就吐槽贵的空调辣鸡、活该卖不出去。

    但是,如果有实打实的证据告诉他:1000块那台空调,是5级能耗的黄标货,每小时要用两度电;而2000块那台是变频无氟……等等节能环保新技术的,每小时只用一度电。

    假设空调寿命用10年,每年开1000个小时,后者省掉1万度电,这时候空调本身的1000块差价就不算什么了。

    林国栋没想到顾骜的脑洞这么大、思路还这么西化,有些略慌手脚:“可是……这个东西,如何进行有公信力的权威证明呢。你们说了也不算啊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有实验证据的。还可以在未来的采购合同上体现,这不用你来担心。”顾骜很强硬。

    “公信力问题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!西方对你们不了解!这里面的风险都是我在承担!”林国栋唇枪舌剑地反击。

    然而,顾骜的底牌太多了:“据我所知,美国人和法国人目前对于不符合环保的高污染、高能耗工业,是有政府背书、审核的节能化改造补贴的,也就是EMC模式——什么你听不懂什么叫EMC模式?就是Energy-Management-Contract,这个词目前国内还没翻译过,那就我临时翻译一下吧,我叫它‘能源合同管理’模式好了。

    其他很多发达国家也有借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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